云南鶴慶輔警淪為“內鬼”,多次通風報信被判半年!
近日,云南省鶴慶縣人民法院發(fā)布的一起案件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廣泛關注。這起案件的主角是當地縣公安局一名輔警,他竟利用職務之便,多次向犯罪分子泄露公安機關的查禁活動信息,最終難逃法律的制裁。
公訴機關指控,被告人雷某某自2018年10月起至2023年7月,一直在鶴慶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擔任輔警,職責涉及轄區(qū)內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的排查,以及協(xié)助民警開展日常的查禁活動。幾年的工作經歷,讓他對公安系統(tǒng)的運作流程和信息傳遞機制了如指掌。
然而,正是這份對工作的熟悉,讓雷某某走上了歧途。2022年至2023年初,雷某某在得知公安機關即將對轄區(qū)內娛樂場所進行大規(guī)模查禁活動后,沒有堅守職責,反而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,提前獲取了相關信息。而他這么做,并非出于正義感或是對工作的擔憂,而是為了幫助他的一位“好友”——高某某。
高某某在鶴慶縣經營著一家KTV場所,表面上看起來光鮮亮麗,實則暗藏玄機。雷某某深知,高某某的KTV不僅存在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,還涉嫌賭博等違法犯罪。然而,面對這樣的好友,雷某某沒有選擇規(guī)勸或舉報,反而選擇了包庇和縱容。他多次將即將進行的查禁活動信息泄露給高某某,使高某某得以提前做好準備,從而一次次地逃避了公安機關的查處。
紙終究包不住火,雷某某的違法犯罪行為最終還是被發(fā)現了。經過詳細的調查和取證,鶴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雷某某提起公訴。在庭審過程中,雷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沒有做任何狡辯。合議庭經過審理,認為雷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當庭宣判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。
庭審當日,鶴慶縣人民法院還依法決定對雷某某予以逮捕,以確保判決的執(zhí)行。面對這樣的結果,雷某某沒有表現出過多的驚訝或不滿,他接受了判決,沒有提出上訴。如今,這份判決已經正式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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