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今日開庭
自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以來,此案經歷了多次審理。2023年9月18日,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然而,余華英當庭提出上訴,案件進入二審程序。
在二審過程中,檢察機關發(fā)現(xiàn)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,建議將案件發(fā)回重審。2024年1月8日,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案件發(fā)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。經過進一步的調查和審理,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24年10月11日重審一審開庭,指控余華英拐賣兒童的人數(shù)從原審的11人增加到17人。10月25日,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社會危害性極大,依法判決其犯拐賣兒童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余華英再次當庭表示上訴。
在今天的二審庭審中,被害人楊妞花等及其家屬出席,表達了對維持原判、判處余華英死刑的強烈愿望。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,他對一審判決認定的證據很有信心,對二審維持死刑判決也充滿信心。他透露,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主要是稱自己并非主犯,而是受到他人蠱惑才從事拐賣兒童的行為,并認為自己在其中的作用很小,一審量刑過重。
余華英的拐賣兒童行為自1993年起持續(xù)多年,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。她的行為不僅讓眾多家庭陷入痛苦和絕望,也引發(fā)了公眾對于拐賣兒童犯罪的強烈憤慨和譴責。此次重審二審的開庭,再次將這一案件推向了公眾視野,也讓人們更加關注拐賣兒童犯罪的打擊和預防。
目前,庭審仍在進行中,具體結果尚待法院宣判。版權聲明:網站作為信息內容發(fā)布平臺,不代表本網站立場,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。文章內容如涉及侵權請聯(lián)系及時刪除。。